什麼是SDGs?

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(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, SDGs)包含17項目標(Goals)及169項細項目標(Targets)。
17項SDGs涵蓋環境、經濟與社會等面向,展現了永續發展目標之規模與企圖心。

SDG 1 終結貧窮

  • 提供最低保障的社會福利制度,並確保所有人,尤其是貧窮與弱勢族群,享有平等獲得經濟資源、科技、自然資源、小額信貸等服務的權利。
  • 提升貧窮與弱勢族群抵禦社會經濟與環境災害的能力。
  • 改善區域合作與資源分配,計畫性地協助消除一切形式的貧窮。
  • 由國家與國際層面制定妥善合理的政策,加快對消除貧困的投資。

SDG 2 終結飢餓

  • 減少食物浪費,確保所有的人,尤其是貧窮與弱勢族群,都能夠終年獲得安全、營養且充足的糧食,以解決營養不良的問題。
  • 提供小農取得安全公平的土地、生產資源、生產知識、財務服務、市場、增值機會以及非農業就業機會的管道。
  • 維持農糧作物與野生品種的基因多樣性。
  • 妥善管理及擴大基礎服務與科技研究,以及植物銀行的投資,並透過國際合作改善落後國家的農業產能。

SDG 3 良好健康與福祉

  • 降低因生產、傳染病、非傳染性疾病、交通事故、自殺、藥物濫用、及各種汙染傷害與危險化學物質造成的死亡。
  • 實現全球醫療保健普及,提供高品質、安全、有效、可負擔的基本醫療保健服務與藥品,並將升值醫療保健服務與相關教育納入國家策略。
  • 協助落後國家的健康風險管理、醫藥研發、以及醫療從業人力培養,並普及可負擔的醫療管道和財務支援,減少國際醫療資源不平等。

SDG 4 優質教育

  • 提供高品質幼兒照護與學前教育,以及免費且公平的中小學教育給所有男女學生。
  • 讓所有成年人不分性別皆具備讀寫與算術能力,提供高品質且公平的技職與高等教育,並培訓所有成年人具有良好的就業/創業技能。
  • 提供所有人安全、非暴力、包容且有效的學習環境與教育設施,並強調應習得如永續生活、性別平等、文化差異、全球公民意識等知識與技能。
  • 提供弱勢國家高教獎學金以及師資培訓,以利資訊、工程、科學等領域發展。

SDG 5 性別平等

  • 消除對婦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歧視、暴力、販賣、剝削等傷害。
  • 確保婦女享有平等獲得經濟資源、土地、金融服務、遺產、自然資源、醫療資源的所有權和控制權。
  • 重視婦女無給職的家務護理工作,提倡家事共同分擔,給予相關公共服務與社會保護政策。
  • 確保婦女能全面有效參與各級政治、經濟和公共生活的決策。

SDG 6 潔淨水資源與衛生

  • 每人皆有公平管道取得安全且可負擔的飲用水,且享有公平與妥善的衛生。
  • 解決水饑荒,減少水汙染,保護與復原與水有關的生態系統。
  • 提升水使用效率,確保其永續供應與回收。
  • 擴大國際與跨國界之間的合作,支援及強化地方社區參與水資源與衛生管理。

SDG 7 人人可負擔的永續能源

  • 提高再生能源共享,能源效率改善速度提高一倍。
  • 增進國際合作以使得取得乾淨能源與科技變得容易,包括再生能源、能源效率、更先進及更乾淨的石化燃料科技的取得。
  • 促進與擴大在能源基礎建設與乾淨能源科技上的投資。

SDG 8 良好工作及經濟成長

  • 透過多元化、科技升級與創新提高經濟產能,並聚焦於高附加價值與勞動力密集的產業。
  • 支援生產活動與就業創造,鼓勵微型與中小企業的正規化與成長,並制定政策以促進就業創造與推廣地方文化與產品的觀光業。
  • 改善能源使用與生產效率,建立永續使用與生產計劃,減少經濟成長對環境的衝擊。
  • 保護勞工權益、促進工作環境安全,減少失業、失學的年輕人,禁止並消除童工與勞工壓迫,實現同工同酬,並落實全球勞工組織的全球就業協定。
  • 強化金融機構的能力以擴大銀行、保險與金融服務的取得,並提高給開發中國家的貿易協助資源。

SDG 9 工業化、創新及基礎建設

  • 發展高品質及具有災後復原能力的區域與跨國界基礎設施。
  • 促進包容以及永續的工商業,提高工業就業率與GDP。
  • 改善科學研究,鼓勵創新並提高研發人員數量。
  • 採用環保科技與工業製程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。
  • 支援開發中國家的科研與創新、發展有災後復原能力的基礎設施與可負擔之網際網路,提高小規模工商業取得金融服務的管道。

SDG 10 消弭不平等

  • 促進適當的立法、政策、與行動確保不分身份地位機會均等。
  • 促進社經政治的融合並與實現底層人口所得成長。
  • 改善全球金融市場與金融機構的法規與監管、提高發展中國家在全球經濟與金融機構中的決策發言權。
  • 對發展中國家實施特別且差異對待的原則、降低弱勢國家人民跨國的金融手續費。
  • 實施規劃及管理良好的移民政策以促進有秩序的、安全的、規律的,以及負責的移民。

SDG 11 永續城鄉與社區

  • 在全球的文化與自然遺產的保護上,進一步努力。
  • 增加可使用的綠色空間和公園。
  • 減少無家可歸的弱勢族群。
  • 與政府合作制定永續發展目標。
  • 提供安全的、負擔的起的居住空間。
  • 提供可使用/永續的公共交通工具。
  • 監測空氣品質/廢棄物管理。

SDG 12 負責任的生產消費循環

  • 追蹤供應鏈上的糧食損失。
  • 減少食物浪費。
  • 回收、堆肥或參與循環經濟,減少廢棄物產生。
  • 改變消費者的行為。

SDG 13 氣候變遷對策

  • 邁向碳中和(碳平衡)或計畫脫碳。
  • 實施與氣候變化有關的教育。
  • 有效的氣候變遷規劃與管理。
  • 減少光的汙染。

SDG 14海洋生態

  • 保持河川清潔。
  • 減少海洋資源浪費。
  • 增加海洋資源保護區。
  • 提高用水品質。
  • 減少或消除塑膠瓶或吸管使用。

SDG 15 陸域生態

  • 改善綠地(包括花園)。
  • 保護及預防瀕危物種的絕種。

SDG 16 公平、正義與和平

  • 減少或預防各種形式的暴力,包括家庭暴力、人口販賣、城市暴力含槍械暴力、大規模暴行及人權侵犯、衝突。
  • 確保所有人都有訴諸司法管道的權益。
  • 揭露或打擊貪污,包括揭露實質受益所有權非法資金流動。
  • 促進和執行可持續發展的非歧視性法律和政策。

SDG 17 全球夥伴關係

  • 與其他學校/非政府組織/國家政府等跨單位合作,促進永續發展目標。
  • 建立符合永續發展目標的採購流程。
  • 建立符合永續發展目標的營運續效指標。